為規范咨詢工程師執業行為,保障工程咨詢服務質量,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及行業自律要求,現就刻制與發放咨詢工程師執業專用章事宜通知如下:
一、 刻制范圍與依據
凡通過國家統一考試或認定,取得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具有工程咨詢資質的單位完成執業登記的專業技術人員,均有資格申請刻制并使用個人執業專用章。專用章的刻制與管理,嚴格遵循《咨詢工程師(投資)管理辦法》及中國工程咨詢協會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 刻制申請與流程
-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人員需向所在執業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附上本人有效的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 單位審核:執業單位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初審,確認其登記狀態有效、執業行為規范后,統一匯總名單及相關材料。
- 上報與備案:由執業單位向廣西工程咨詢協會(或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交匯總名單及材料,辦理集中刻制申請與備案手續。
- 信息核準:管理機構對上報信息進行最終核實,確保信息準確無誤后,安排具有合法資質的刻章單位進行統一制作。
三、 專用章管理與使用
- 章體規格:執業專用章為圓形,包含咨詢工程師姓名、執業資格編號及“咨詢工程師執業專用章”字樣,具體規格樣式由行業統一規定。
- 領取與保管:制作完成的專用章,由執業單位統一領取后發放至工程師本人。專用章屬于重要執業憑證,持有人須妥善保管,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出租或用于超出執業范圍的文件。
- 使用范圍:專用章用于工程師本人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規劃咨詢、評估咨詢等正式工程咨詢成果文件,是文件有效性和責任歸屬的重要標識。
- 變更與注銷:如發生執業單位變更、資格信息變更或注銷執業登記等情況,持有人或原單位應及時向管理機構報告,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專用章的變更、繳銷或注銷手續。
四、 責任與監督
咨詢工程師應對其專用章的使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任何偽造、盜用或不當使用執業專用章的行為,都將受到行業自律懲戒,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各執業單位負有對本單位工程師專用章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五、 其他事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具體申請時間、集中辦理批次及費用等未盡事宜,請關注廣西工程咨詢協會或“中大網校”等官方合作信息平臺發布的后續實施細則。
請各相關單位及個人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共同維護工程咨詢行業的良好秩序與專業信譽。
特此通知。